日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近年来,随着我国失信约束惩戒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实施。对于企业而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将会致其信誉受到严重损害,降低企业的公众信任度,进一步面临经济损失、信贷危机等严重后果,而信用修复则是其重塑信用的重要途径,对其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就此而言,建立“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全链条”闭环监管值得深化探索实践。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打造一流产业生态的意见>的通知》(宛营商委〔2024〕1号)、《关于印发<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意见>的通知》(宛发改财金〔2024〕64号)文件内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文件出台目的
《通知》致力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通过下达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经营主体送送信用修复告知书及信用合规建议书的方式,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方式和信用合规经营注意事项等,指导企业重建信用及合规经营,形成“行政处罚—修复指导—合规建议—整改修复”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对于针对性引导经营主体重建信用、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件适用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河南南阳)网站公示的经营主体。
简易程序及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除外。
(四)文件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了“三书同达”的总体要求、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并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把“三书同达”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经营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指导和促进企业遵法守法、合规经营,少产生违法风险、不发生行政违法,更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意识,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在推动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是工作内容。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提示”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包括简易处罚和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修复)、《信用合规建议书》,主动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流程和方法、信用合规建议等,指导经营主体建立信用合规制度,帮助经营主体了解信用修复的权利义务,引导其及时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帮助经营主体了解经营过程中信用合规注意事项,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营主体合规诚信经营。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三个方面明确要求,确保这项工作规范稳妥开展。
(五)文件创新点
“三书同达”是在以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营主体信用合规体系建设指引送达。“三书同达”机制的实施,实现了由单纯处罚向“处罚+教育+指导”相结合的执法模式转变,是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创新之举,实现了对企业“行政处罚—修复指导—合规建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从“监督员”向“辅导员”转变,促进执法与服务一体化,让执法有刚性更具温度,更好地引导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促进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相关文件: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 “三书同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宛市监办〔202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