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 “三书同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4日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三书同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打造一流产业生态的意见>的通知》(宛营商委〔2024〕1号)、《关于印发<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意见>的通知》(宛发改财金〔2024〕64号)等文件精神,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帮助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经营意识,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主体做出行政处罚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经营主体信用合规体系建设指引同步送达(以下简称“三书同达”),为确保“三书同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三书同达”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信用监管为行政执法赋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经营主体进行信用修复,促进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提升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意识,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在推动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三书同达”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河南南阳)网站公示的经营主体(不包括简易程序及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三、“三书同达”工作内容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提示”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包括简易处罚和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市场主体适用附件1、非市场主体适用附件2)、《南阳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附件3),主动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方法、信用修复文书、信用合规体系建设指引、信用合规清单等,指导经营主体建立信用合规制度,帮助经营主体了解信用修复的权利义务,引导其及时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帮助经营主体了解经营过程中信用合规注意事项,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营主体合规诚信经营。《信用修复告知书》、《南阳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应当在送达回执中注明文号,归入行政处罚案卷,并制作告知书送达台账(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书同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三书同达”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惠民便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将信用修复指导关口前移,指导经营主体进行信用合规体系建设,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处罚领域的“三书同达”工作,确保“三书同达”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机构要按照“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一处罚一告知一提示”工作制度落实。在送达“三书”过程中,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信用合规政策;“三书”送达完成后,做好告知书送达台账(附件4)登记工作,实现对企业“行政处罚—合规指引—整改修复”的“全链条”闭环执法和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将“三书同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优考核机制,并对“三书同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三)强化协同配合,开展宣传培训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法规、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和问题,推动“三书同达”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加强行政指导和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经营主体对信用修复、信用合规经营的知晓度。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落实“三书同达”的培训,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三书同达”工作的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增加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