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强化精准打击,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查处一批食品安全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桐柏县某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餐具案
2025 年6月13日,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桐柏县某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4 年11月12日,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对该餐饮店使用的餐碗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桐柏县局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14日,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该餐饮店使用的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
该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桐柏县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镇平县某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2025 年7月18日,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镇平县某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25年4月,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对该超市经营的腐竹监督抽检,经检测蛋白质含量不达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超市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镇平县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西峡县某酒店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且拒不改正案
2025 年5月26日,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西峡县某酒店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25年3月6日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西峡县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有部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经现场确认,该酒店未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县局责令该酒店立即改正该行为,确保从业人员规范佩戴。
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仍未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仍有部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该店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且拒不改正的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依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第八条之规定,西峡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社旗县某干菜海鲜果肉批发配送店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的典型案例
2025 年6月19日,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社旗县某干菜海鲜果肉批发配送店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25年5月13日,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进口“冻南美白虾”“熟牛肚”“熟羊肚”商品,内外包装均未标注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中文标签。
该店经营未标注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中文标签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社旗县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