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3429号提案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我局为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3429号提案办理配合单位。我局的答复意见如下:
一、落实广告管控。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确保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集中力量对相关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对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依法从严查处变相发布广告及夸大效果、误导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校外培训商业广告活动及利用教材、教辅、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变相、变种广告,完善管控手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经营。依法做好非学科类校外营利性培训机构经营主体登记工作。严格打击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按照教育主管部门部署,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信息等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将盈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
三、加强监管效能。在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主动参与跨部门协调,联合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推动力量下沉、充实基层、加强培训,构建联动协同的综合执法体系,对违规培训“零容忍”。查处涉及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加重家长负担的行为。完善12315平台举报流程,对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分办、核查处置、及时反馈。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震慑,将培训机构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严重违法失信机构依法联合惩戒。
特此函告。
联系人:闵健豪 电话:15737613933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