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3104号提案答复意见
市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我局为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3104号提案办理配合单位。我局的答复意见如下:
针对提案要求,我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南阳艾”地理标志品牌打造,推动艾草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品牌打造、塑造“南阳艾”品牌形象。
南阳市加强“南阳艾”地理标志品牌打造,早在2021年6月,南阳艾即已获批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4年9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01号公告,正式认定“南阳艾”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自此“南阳艾”地理标志保护获得双份“保险”。南阳艾地理标志产品获批后,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启动“南阳艾”标准体系的建设任务,推动制定出台“南阳艾”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2025年4月20日,《地理标志产品 南阳艾》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这为后续加强“南阳艾”品牌建设,严格“南阳艾”生产品质提供了标准依据。
二、严打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加强对“南阳艾”地理标志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对于擅自使用“南阳艾”名称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对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实施同步监管,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和地理标志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入驻中国艾产业发展大会,在展会现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台、公开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电话,为参加展会的企业及消费者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及维权援助,现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处理艾草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和商标侵权案件十余起,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起。
三、持续助企帮扶,推广专用标志使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高新检察院等部门深入艾草企业开展助企宣传,全面摸排艾草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就“南阳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侵权保护等进行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联合南阳艾草产业协会,面向艾草生产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知识讲座,引导企业积极使用专用标志。目前,“南阳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已达到21家,“南阳艾”企业竞争力以及品牌形象不断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艾产品质量监管,推动南阳艾产业质量提升。一是加强“南阳艾”地理标志执法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重塑艾草产业市场形象。二是加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推广使用,着力加大专业标志使用力度;三是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假冒产地、违规用标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堵塞监管漏洞,维护“南阳艾”品牌形象。
品牌建设非一日之功,需久久为功。在政策制定、行业引导、宣传推广等方面,需要两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推动。我局将坚决扛起监管主责,以铁腕手段维护“南阳艾”金字招牌,全力服务我市艾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告。
联系人:樊竹屏 电话:63189296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