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七届第四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宛市监函〔2025〕28号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9号建议
答复意见的函
市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人大代表建议交办通知,我局为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号建议办理配合单位。我局的答复意见如下:
一、积极构建艾草标准体系
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积极构建艾草标准体系,把制定南阳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作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南阳艾产业地方标准制定,重点规范艾草种植、加工、生产、仓储等环节技术标准制定,保障艾草产业链标准供给,解决企业无标准采用、生产标准低劣、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促进艾草产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生产转变,并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截止目前,制定艾草产业标准数量共计12045项,其中参与国家标准制定1项(《清艾条》)、河南省地方标准2项(《艾栽培技术规程》《艾叶质量分级》);制定南阳市地方标准9项(《南阳艾标准化种植技术规范》、《南阳艾 艾绒》、《南阳艾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社会灸疗馆建设规范》等);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27项(《艾条(柱)》、《艾草足浴包》、《艾绒被》、《艾枕》、《艾灸贴》、《艾灸宝》等)、企业标准12016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南阳特色艾草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正在有力助推着艾草产业焕发出新活力。
二、加大艾制品执法检查力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中医药、艾产品打假治劣等为重点领域,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近期开展了中医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09人次,检查中医药生产销售经营户和艾产品生产企业326家次,通过摸排发现问题43个,查处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22起,罚没款17.74万元,有效规范了艾制品及中医药市场秩序。
三、推动“南阳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
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联合市中医药局、南阳艾草产业协会,面向艾草生产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知识讲座,引导企业积极使用专用标志,截止目前“南阳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达到21家,“南阳艾”企业竞争力以及品牌形象不断提高。
四、持续开展“质检惠企”帮扶行动
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扶持企业提质降耗、做强做优,为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上半年组织人员为福森、仲景宛西、寿康堂等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帮扶5次,接收企业技术人员进修4人次,协助企业质量攻关接收中药检验8 批次。组织参与“一站式”服务企业调研5次,开展艾草协会及产业园调研4次,协助市局组织药化械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3次,为中医药及艾草企业提供精准技术帮扶。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艾产品质量监管,推动南阳艾产业质量提升,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助力艾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告。
联系人:张吉超 电话:63103383,13503876819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