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七届第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宛市监函〔2025〕18号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人大代表建议交办通知,我局为市第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办理配合单位。我局的答复意见如下: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以群众食品安全底线守护者、高效监管实践者的姿态,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践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严把“菜篮子”入市质量关口,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标线”、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坚持从严把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严格把控市场准入

1、资质审核不放松。针对经营肉蛋、果蔬等食用农产品的商家,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建立完善入场销售者的档案,保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

2、产品凭证细查验。要求农贸市场、综合商超、中小超市、商家在进货时,必须建立进销货台帐,向供应商索要销售凭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证明、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一是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销售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二是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三是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肉类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果蔬类则需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没有完备且有效凭证的产品,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销售,以此确保进入市场的产品源头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四是强化风险应急防控。市场开办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建立快检室,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守法经营、诚信自律,严禁销售者销售腐败变质、过期污染、来源不明、农残超标、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更新。五是建立并使用快检室进行蔬菜等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对无法提供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1、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场所的巡查频次,特别是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仔细查看产品的外观、包装,检查是否存在霉变、腐烂、胀袋等问题,同时核对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标识等信息是否准确清晰。

2、规范存储条件。依据各类产品的特性,严格检查存储环境。例如,要求粮油存储仓库保持干燥通风,配备有效的防虫、防鼠设施;肉类必须在规定的低温环境下冷藏或冷冻储存,确保肉类新鲜度;果蔬需按照不同品种分区存放,控制好温湿度,以延长保鲜期。对于不符合存储条件的商家,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产品在销售前始终处于良好的存储状态。

3、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是否存在农兽药残留等进行了抽检,全市食用农产品2024年度抽检11997批次,2025年截至目前抽检4301批次,充分发挥“防火墙”作用,综合施策,全力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经营户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讲座,邀请专家讲解食品安全标准、操作规范以及违法案例分析,提高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特此函告。

 

联系人:陶彦君    科室电话:61177751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