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我局为市七届政协二次会议第72076号提案办理配合单位。我局的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围绕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这一中心任务,以“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倾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近年来,南阳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经过深入调研,结合南阳消费环境实际,研究出台创建方案,明确经营者参与创建的基本条件、创建要求、创建标准、有关程序和活动标识等,突出创建主体参与的自主性、活动推进的层次性、指标制定的针对性、评估公示的社会性及创建过程的动态性,引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着手培育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示范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注重培育“信誉良好、诚信度高、消费者满意度高”的行业标杆,引领“安全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企业导向,进行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创造性地把“放心消费”示范乡村创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指导、帮助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达士营村和西峡县太平镇东坪村创建成为南阳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乡村,助推乡村振兴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829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133家,示范乡村2家、示范园区1家、示范景区21家、示范街区2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氛围浓厚,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2024年4月2日,省委办公厅下发《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豫办发电〔2024〕 17号),按照文件要求,市、县级已不再设立放心消费创建项目。
二、注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广,全面优化消费生态。
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是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转变服务意识,展现社会形象,提高竞争实力,适应形势发展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调查研究,对市场主体按种类、行业规模、行业分布、行业数量及内部管理、服务质量、诚信情况、遵纪守法、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兼顾经营规模和经营类别,进行全面筛选考察,广泛宣传《河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提倡经营者积极响应“承诺无理由退货”制度、诚信自律等要求,鼓励和引导线下实体店按照指引规范做出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76家线下实体店作出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已退货29.03万件数,退货金额1281万余元,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三、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是减少消费市场信息不对称,更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一招。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引导广大经营者更好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全国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高标准建设,是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与超大规模市场监管有机结合的生动实践。南阳市市场监管局以市场监管总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为契机,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消费投诉集中、实时公示,并与ODR机制建设、信用监管、行政指导约谈、消费提示警示等结合,有效发挥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信用信息调节资源配置,倒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使消费纠纷防范在根本、化解在源头。目前,我市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已常态化开展,全市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达到96.95%,有效提升了消费环境透明度、经营诚信度和消费满意度。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压奋进,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系列活动,持续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函告。
联系人:刘德鹏 电话:0377-61535806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