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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 第724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4-10-12 访问量:

尊敬的刘铁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外卖的食品安全加强检查监督提升城市品位”的提案收悉。现对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对我市外卖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市一贯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把外卖和餐饮行业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随着网络订餐和外卖配送服务迅猛发展,外卖食品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规范我市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健康,我局认真履行餐饮监管职责,连续几年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全市外卖订餐的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市场准入、规范经营、食品追溯、查处违规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对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提供餐饮。送餐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包装完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送餐设备应定期清洗,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网络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日常监管之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督促辖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按规定进行省级备案,并切实履行入网餐饮单位许可资质审查义务,严防无证餐饮单位网上违法销售。但是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美团、饿了么等)的约束机制需由平台总部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除其总部所在地之外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约束办法少之又少,为此我局在现有情况下,通过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检查监管力度,倒逼平台严格审核,达到入网条件。

二、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线上线下有机结合

一是重视线上信息审查。重点检查辖区入网食品经营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第三方平台上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二是强化节假日、中高考、夏秋季等重点时段对辖区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线下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线上销售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执行,线上线下实际销量是否与购进票据相一致;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按照条件贮存食品;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管促其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入网餐饮服务、广大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作用,逐步形成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模式。自2016年起,我局在餐饮服务单位中鼓励推广“明厨亮灶”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创新管理模式,倡导过程公示,向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开食品加工制作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共3125家。由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需要餐饮服务单位购买设备并每年向第三方平台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为践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愿、示范引导、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指导和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加工过程可视化管理,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促进诚信自律。

三、加强外卖送餐管理

一是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外卖配送人员责任义务。2022年开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餐饮从业人员以及执法人员参加《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培训,培训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鼓励第三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实行“无接触配送”,避免骑手从取餐至送达到用户的全过程中外卖食品遭到污染的隐患,同时再次督促平台每天对骑手进行健康监测,每天对送餐箱进行消毒,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坚决不能上岗,确保食品“最后一公里”安全。

二是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下发《南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鼓励在食品经营环节使用食安封签的通知》(宛政食安办〔2021〕11号),鼓励我市食品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使用、推广食安封签。食安封签可以分为一次性使用食安封签和可循环使用的食安封签(包括可循环电子封签)。鼓励使用食安封签的食品经营者、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网络食品销售界面或者入网食品经营者首页醒目位置明示该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安封签,供消费者在订餐时选择。同时,指导行业协会下发《在全市餐饮服务业、食品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物联网可循环智能电子食安封签的倡议书》,并在全市投放电子食安封签。2021年6月19日,在南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2021年食品农产品安全南阳行暨电子食安封签投放活动在360广场举行,38家南阳食品安全品质企业联盟成员在活动启动现场进行了诚信公约签署,共同承诺致力于行业诚信自律守护食品安全,并呼吁餐饮外卖商家积极使用新型电子食安封签。

三是市政府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2024年4月17日,我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成功举办。会上宣读了聘任的148名南阳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传达了《南阳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业务专家从流通、餐饮、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犯罪等环节业务知识进行了指导讲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致力于提升社会监督员的专业水平,确保社会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激发出社会监督活力,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新动能。

四、下步工作安排

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为契机,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改善执法流程手段、统筹推进社会共治,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一)多举措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线上监测,重点筛查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过期、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建立线上监测信息通报、交办核查、线下处置、信息公示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外卖餐食餐具抽检工作力度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外卖餐食以及餐食具、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和监督抽检,尤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热销的“网红店铺”“网红食品”及高风险食品抽检力度。督促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保证餐食安全。

(二)多方式落实平台责任。推动加强配送人员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管理,明确配送工作规范流程,实行资格审查,严格培训考核,做好配送车辆和配送箱清洗消毒,倡导“无接触配送”,确保外卖餐饮服务配送安全。继续推广“食安封签”,为外卖食品贴上专门封签,有效降低配送运输环节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人为污染,为外卖食品真正加上一道“安全锁”。

(三)多元化加强社会共治。加强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狠抓举报投诉处理办结率,保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约谈、公示等监管手段,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作用,结合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风险防控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尊敬的刘铁栓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委员,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欢迎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王伟刚

 联系电话:13598268555

           邮政编码:473000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