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联办部门:公安、人社、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
二、联办事项
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发票申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水、电、气、暖、网”报装共7个事项。
三、服务对象
南阳市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开办业务。
四、申请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五、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企业开办(含个体工商户)”一件事模块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可向公司住所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咨询办理。
六、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1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588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七、投诉电话
61387771 61387772
八、办理流程
九、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企业开办“一件事”申请表。(原件)
(二)企业设立登记(以公司为例)
1.公司章程。(原件)
2.股东、发起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原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材料(仅限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件)
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仅限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原件)
7.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仅限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复印件)
(三)印章刻制
1.印章备案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四)银行预约开户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3.受益所有人信息。(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5.公司章程。(原件)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原件)
(五)税务发票申领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3.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信息。(原件)
(六)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七)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1.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信息。(原件)
(八)水、电、气、暖、网报装
1.南阳市“水、电、气、暖、网”企业报装单。(原件)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营业执照: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银行自助打印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APP下载。
2.印章:至自主选择的印章刻制点领取。
十一、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
(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联办部门:公安、人社、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
二、联办事项
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变更、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共6个事项。
三、服务对象
南阳市范围内办理变更(备案)业务的经营主体。
四、申请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五、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企业信息变更(含个体工商户)”一件事模块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1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588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七、投诉电话
61387771 61387772
八、办理流程
九、申请材料
(一)企业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原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基本账户变更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需到现场)。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到现场需提供)。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原件)。
(三)企业印章刻制
1.印章备案申请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到现场需提供)
4.单位信息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
(四)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
2.单位信息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
(五)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1.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
2.单位信息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六)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1.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到现场需提供)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营业执照: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银行自助打印领取; 电子营业执照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APP下载。
2.印章:至自主选择的印章刻制点领取。
十一、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
(三)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联办部门:公安、人社、税务、海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
二、联办事项
企业注销登记、税务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共6个事项。
三、服务对象
南阳市范围内办理注销业务的经营主体。
四、申请条件
(一)简易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住房公积金欠缴等债权债务。
(二)普通注销。不适用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自愿选择普通注销流程的企业。
五、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企业注销登记(含个体工商户)”一件事模块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1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588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七、投诉电话
61387771 61387772
八、办理流程
九、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业务申请书》。(原件)
(二)企业注销登记(以公司普通注销为例)
1.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原件)
2.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
3.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清税证明材料。(原件)
5.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
6.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原件)
8.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银行账户注销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到现场需提供)
4.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原件)
(四)税务注销
1.营业执照。(原件)
(五)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账户
1.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注销申请表。(原件)
2.准予注销通知书信息。(原件)
(六)企业印章注销
1.公章刻制证明。(原件)
2.成立文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全程网办,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清税证明: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2.准予注销通知书: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3.印章:至自主选择的印章刻制点领取。
十一、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
(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联办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二、联办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共4个事项。
三、服务对象
南阳市范围内新开办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
四、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中明确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
(试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豫建行规[2024]3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模块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1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588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七、投诉电话
61387771 61387772
八、办理流程
九、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原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
1.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原件)
2.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原件)
3.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材料。(原件)(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提交)
4.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原件)
(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原件)
2.消防安全制度;(必须)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
4.场所平面布置图;(必须)
5.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必须)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食品经营许可证: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2.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意见书: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十一、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
(五)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联办部门:税务部门 人社部门 公积金管理部门
二、联办事项
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共8个事项。
三、服务对象
南阳市范围有迁移需求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1.企业迁入申请: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
2.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管理。
3.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
4.企业税务迁出申请:因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税务机关管理范围调整而变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科、所、分局)的,且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5.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且在迁出地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6.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企业因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在迁入地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7.企业成建制转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
8.企业成建制转入:企业因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且在迁出地不欠缴社会保险费,在迁入地需要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
五、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模块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1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588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七、投诉电话
61387771 61387772
八、办理流程
九、申请材料
1.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联办申请书。(原件)
2.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决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3.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原件)
4.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原件)
5.已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营业执照: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电子营业执照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APP下载。
十一、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