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双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45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5年 5月19日依法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宛市监处罚〔2025〕4-10133号--〔2025〕4-10177号)。
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联系人:杜晓 王吟霄 联系电话:0377-63102616
联系地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中关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四楼)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