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卓疆商贸有限公司等70家市场主体(详见附件):
本局于2025年5月 19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宛市监处罚〔2025〕4-10178号--〔2025〕4-10247号)。 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赵延军 翟晓哲 联系电话:0377-63595255
联系地址:南阳市高新区信臣路北钢材市场院内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张衡市场监督管理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