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悦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03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本局于 2025年4月7日依法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宛市监听告字〔2025〕4-11012号--〔2025〕4-11114号)。
内容是: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密献 郑飞 联系电话:0377-61170058
联系地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百里奚市场监督管理所(北京大道与坦克厂交叉口向西200米)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