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卓疆商贸有限公司等70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本局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依法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宛市监罚告〔2025〕4-12004号--〔2025〕4-12073号)。
内容是: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赵延军 翟晓哲 联系电话:0377-63595255
联系地址:南阳市高新区信臣路北钢材市场院内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张衡市场监督管理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