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创新同一行业领域联合监管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9〕7号)等文件精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南阳市2025年度市级“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下称《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相关成员单位在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过程中,需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构建高效综合监管体系,切实解决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问题,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其他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主动配合,深化协作创新,积极探索高效化、精细化、集成化联合监管模式。现就《抽查计划》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平台应用,及时更新“一单两库”。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下称省级平台)是省、市政府明确的统一监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互联互通。各部门要依托该平台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调整后的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对省级平台上录入的事项进行维护,对已停用事项要及时进行禁用。
2.在省级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3.加强对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维护,并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统筹计划落实,规范开展抽查。各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配置监管力量,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对能够实行非现场监管的事项,鼓励运用各类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智慧化、科技化水平。
2.动态修订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责任制,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全量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发现问题按“谁管辖、谁负责”原则移交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监管无缝衔接。
三、实施风险分类,推动精准监管。各部门要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机制,实现两类监管深度协同,信用风险分级与抽查任务结合率达100%。
2.发挥双随机抽查的强震慑作用,统筹普遍检查与精准施策,做到“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并重。
3.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向抽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避免抽查“走过场”。
四、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省、市营商环境监测指标,各部门须高度重视,确保监管实效,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年度联合检查,在《抽查计划》之外需开展联合抽查任务的,需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统筹省级计划与本地计划的有效衔接,严把数据质量关,杜绝数据弄虚作假。
3.省营商环境监测指标采用季度考核方式,故计划中建立的任务要于当季度结束前完成,全部计划任务需在11月底前完成。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附件:南阳市2025年度市级“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南阳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