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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 (试行)

来源: 时间:2024-04-30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进一步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托南阳市政务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出企业注销“1+N”服务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海关、税务等各类涉企注销业务的“一站式”办理,通过“一窗受理、内网办理、线上反馈”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实现企业注销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捷、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事项的企业

(二)服务内容

推动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构建企业注销集中受理、并行办理、集中反馈的注销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海关、税务等各类涉企注销业务一网指引、一网公示、一网查询、一网反馈的综合服务功能,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等信息,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

(三)办理方式

1.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理模式。将企业依次向各有关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的传统办理流程,改造为一网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依托南阳政务服务网搭建企业注销“一网通”网上服务专区,整合相关部门的注销业务资源和企业简易注销功能,为企业提供注销一站式服务和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企业注销各环节一网通办。涉企注销业务的相关部门通过企业注销“一网通”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数据共享,企业在线申请完成全部注销手续,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2.推行“一窗式”线下申请。按照“一窗收件、后台流转,分类审批、综合出件”的模式,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完成企业注销登记、税务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等业务集成办理。

三、联办政务服务事项

企业注销登记、税务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共6个事项。

四、具体实施流程方面

(一)注销申请。

市场主体可直接按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发起注销。市场主体先自行对照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企业条件,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不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可进行修正,待修正完成后,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异常事项无法消除的,可申请一般程序注销。窗口工作人员要根据情况指导市场主体线上或线下提交注销申请。

(二)提交材料。

采用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的市场主体,均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专窗一次性提交注销材料。采用简易注销流程的市场主体,只需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材料;采用一般注销流程的市场主体,要提交有效的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

(三)实施税务注销分类处理。

对提出简易注销且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税务机关直接将“无异议”信息反馈到企业注销“一网通”网上服务专区,纳税人状态自动修改为“注销”。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信用级别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以及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以及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提供即办服务,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符合即办条件但资料不齐的,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四)网上办理注销后,信息实时推送。

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将注销信息通过企业注销“一网通”网上服务专区及时推送至社保、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减少企业资料报送,加快注销办理速度。

(五)简化企业社保、公安、海关、银行等注销登记手续。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应当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后,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后要将企业社保登记注销信息反馈至企业注销“一网通”网上服务专区供申请人查询。

营业执照注销后,企业电子印章无需申请注销,同步作废,实体印章可以通过大厅公章刻制窗口办理公章注销业务,并交回实体印章。

申请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涉及海关报关相关业务的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等方式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销申请,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联网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提交注销申请。对于已在海关备案,存在欠税(含滞纳金)罚款及其他应办结的海关手续的报关单位,应当在注销前办结海关有关手续。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登记。

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和企业公章前,可预约申请银行账户撤销,银行接到申请后安排专员跟进服务,一次性告知企业销户需要办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对照操作,持续提升企业销户服务质量和效率。企业在撤销银行账户后,可继续办理营业执照与企业公章注销等事项。企业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企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围绕“注销一件事”改革进行合力攻坚,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切实成效。

(二)推进数据归集。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提供线上线下的办理渠道,确定数据质量标准,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服务。统一全市业务标准,及时反馈办结数据归集入“一件事”主题专栏,实时汇总各部门办理过程信息和办理结果。

(三)强化培训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大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注销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要加强对“注销一件事”全流程操作指南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线上引导办理、帮助办理,线下帮办代办,真正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

附件:1.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事项梳理表

      2.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3.技术方案

附件1

南阳市“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事项梳理表

阶段

名称

事项名称

对应部门

减材料

减环节

减时间(工作日)

原材料明细

现材料明细

原办事环节

现办事环节

原办事时长

现办事时长

企 业 注销登记“一件事”

企业注销登记

市场部门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5.《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注销申报表》

6.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申请简易注销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免于提交第2、3项。

1.市监部门

2.税务部门

3. 海关部门

4.人社部门

5. 银行部门

6. 公安部门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注销一件事综合窗口

1

1

税务注销

税务部门

1.《清税申报表》

2.《发票领用簿》

3.税控设备

4.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

5.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6.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7. 民事裁定书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8. 营业执照

1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海关部门

实现全程网办,无纸质材料

1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注销申报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资料

1

银行账户注销

银行部门(商业银行)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场)

3.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到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1

企业印章注销

公安部门

1.公章刻制证明

2.成立文件及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附件2

南阳市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 (试行)

 

附件3

技术方案

一、系统对接说明

围绕一件事,对各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提出工作要求。需实现市场监管局“河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人社局“河南省集中社保系统”的系统对接。

二、申请表单及字段说明

无。

三、共享数据说明

无。

四、电子证照、电子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备注

身份证

电子证照

营业执照

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