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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云南良品惠商贸有限公司和泉山区浩之翰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味辣条-享吃素牛筋,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执行标准:Q/NHS0001S-2024《调味面制品》)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肉松味辣条-享吃素牛筋。

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构成生产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宛市监处罚〔2024〕16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造成该批次肉松味辣条-享吃素牛筋不合格的原因是灭菌不充分企业已作出以下整改1、对所有物料购进时进行严格检查,并对物料存放条件进行严格控制。2、出现生产车间消杀不彻底时,要推迟生产时间,必须消除异常达到正常生产要求,方能进行生产。3、对出现生产相关异常情况批次的产品,必须多时段多频次进行自检,不让有问题的产品流向市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过对该企业的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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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377-61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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