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的大环境,现面向全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需求意向试点企业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前沿的金融创新工具,通常是指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它将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无形资产),转化为可在资本市场交易流通的证券产品,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以获取融资,进而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的金融行为。
二、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方式有探索意愿并存在融资需求;
(二)企业作为权利人持有具备一定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和潜在经济价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包含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企业年销售3000万元以上,且企业不存在捆绑融资关系。
三、试点意向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1、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可预期的现金流收益,能够为证券化产品提供稳定的价值支撑。例如,专利技术在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应用前景,能够产生持续的经济收益;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稳定增长。
4、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发展潜力,有明确的融资用途和合理的融资计划,能够配合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相关的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产品设计与发行等工作。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27日止。
五、所需资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司业务及产品简介。
(三)企业2021-2023年财务报表。
(四)企业2021-2023年纳税申报表。
(五)南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意向申请表。
六、后续安排
本次征集工作旨在为企业搭建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桥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申报企业及提交的材料情况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且具有代表性的意向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协助完成知识产权证券化运作流程,助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联 系 人:梁莎
联系电话:0377-63138199
邮 箱:nyzscq369@126.com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