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等诺商行:
本局于2024年10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单位)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宛市监罚告〔2024〕2-08005号),内容是:拟将你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责令你店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超 卢茜 联系电话:0377-61527315
联系地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