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豫药监法【2024】5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ps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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