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内容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豫药监法【2024】56号

2024年08月14日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ps





2024年8月6日


相关解读: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377-61170619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35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