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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4年07月22日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汛物资及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行为,保障汛期价格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市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全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全市广大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防汛物资等供应,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为防汛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市广大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市场巡查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7月22日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防汛物资市场价格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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