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1.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落实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
2.负责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5.负责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
6.牵头组织推进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督促、协调,落实监管职责,严防散煤复烧。
7.依法依规吊销禁售区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责令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8.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查处未依法取得生态环境领域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9.开展生态环境相关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查处违法使用监测计量设备的行为。
10.会同公安、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地膜标准执行,严禁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地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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