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72069号提案的答复

杨振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新《公司法》实施 促进南阳经济发展高质量的提案”(第7206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新《公司法》实施,是促进南阳经济发展高质量、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

“经济发展的根基在于市场主体,经济发展的动力也在于市场主体。”只要市场主体保持活力,就拥有了经济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是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创新动能和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此次《公司法》的修改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将对我市各类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深远影响。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十大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阳实践,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南阳新的更大贡献。这为推进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快速发展,促进南阳经济发展高质量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

2023年,我市新增经营主体150655户,现存经营主体1080879 户,同比增长16.11%,全市经营主体突破百万大关,规模稳居全省第二位。从主体分类看,企业24.53万户、个体工商户80.9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3万户,企业个体比为30.31%,同比增长1.91个百分点。同时市场主体“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的问题仍存在。广大中小微企业仍面临发展质量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竞争力创新力较弱等短板,市场主体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客观差距,这与副中心城市要求的产业集聚不匹配,与全市人民的期望有距离,与南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贯彻落实好新《公司法》,推动市场主体由增“量”向提“质”转变,破解“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的难题,推动企业创新和转型,合理布局产业,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我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情况

(一)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新《公司法》宣传力度,让投资者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依规、理性出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一是通过南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公司法》全文及专家对新修订条款的解读,提升市域内社会公众对新法知晓率;及时将国家、省、市最新相关权威信息发送第三方工作群,提醒中介机构正确引导。二是积极入企宣传。结合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巡查,深入重点企业、南阳市代理记账协会等进行宣传、指导,认真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新《公司法》产生的疑问,积极向各市场主体进行新法解读、释疑,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引导企业正确理解新法,为落实新法打好基础,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厅放置易拉宝、发放宣传彩页、窗口工作人员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公司法》的要点、亮点及相关解释,让办事群众及时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营造新《公司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部门协同宣传。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市律协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在南阳市总商会网站、南阳民营企业服务云平台分别开设“惠企政策”专栏,定期发布包括新《公司法》在内的最新涉企政策法规;市工商联联合市中院先后开展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宣讲活动和庭审旁听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厂区开展讲座,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广泛宣传新《公司法》,让企业及时了解新法、运用新法,并为企业在新法律框架下合规运营、规避风险提供了意见建议。

(二)综合研判,合理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和国务院规定,综合研判,合理引导推进存量公司按期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依法督促公司诚信履行出资义务,使公司在商事活动中运营更加有序,经济秩序更加健康。一是通过开展企业走访,利用市场巡查、年报等时机深入企业进行新《公司法》宣传,告知企业新法实施后存在过渡期,及时澄清片面性、误导性宣传,减少企业过度“焦虑”,依法引导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和提交材料规范办理变更。二是在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环节为有疑问的群众答疑解惑,减少企业过度“焦虑”。加强在注册登记环节的指导,引导新设企业合理确定认缴出资期限和出资数额,对于出资数额过大的企业进行二次沟通确认。对有意愿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业务和出资期限备案的企业加强指导,依法引导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办理登记。

(三)积极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做好内部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新《公司法》出台后第一时间组织窗口人员认真学习,逐条对比2018年《公司法》,尤其是对新《公司法》中公司登记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出资责任、董监高职责、国家出资公司等修改内容和新增要点进行重点讨论。同时将新《公司法》全文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及时同步至政务服务工作群,总结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五年实缴”等较为频繁的问题释疑,积极做好经营主体咨询答疑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调整的内容,积极参与意见征求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全省业务骨干培训班。此次培训综合运用理论教学、线上线下授课、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由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信息处高雅、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冯喜元,分别对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法》配套进行政策解读;省局法规处刘伟、登记注册处卜岸松、李健华分别就公司法修订后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职责、登记注册实务解析、高标准推动河南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和登记业务系统操作规范进行讲解;中国政法大学刘斌教授、王政律师分别讲授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公司登记和民法典实务问题等内容;并就登记注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现场互动答疑。通过组织全市各县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加深了对新政策、新条例的理解,提升了处理日常登记工作中难点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了登记行为,为下一步更好贯彻实施新《公司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以行风建设为抓手,贯彻落实好新《公司法》,围绕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聚焦审批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企业,营造健康良好的南阳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提升登记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把握、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新《公司法》,做到学在前,谋在前,更好地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以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培训为契机,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着力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全面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助力全市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新《公司法》的宣传释疑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更好的落实新法新规,使企业运营更加有序,经济秩序更加健康;积极组织开展对代理记账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宣传培训,引导其帮助企业改革,为贯彻落实好新公司法及配套法规,推动新公司登记管理制度落地实施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密切关注新《公司法》的实施情况。及时收集辖区企业意见和建议,加以研判并做好反馈;做好加强政务行风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提出的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职尽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市场主体稳步良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承办人: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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