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3年12月29日,新《公司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公司法》删除了2018 年《公司法》中 16 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 228 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 112 个条文。本次修订,是1993年《公司法》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将对我国4300多万家公司产生系统影响。
其中,注册资本制度、公司治理架构等均有较大改动,许多企业对此存在一些疑惑。为此,南阳市市场监管局打造“宛说登记”专栏,就广大企业的疑惑作出相应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有什么后果?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丧失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六个月内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依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