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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市2024年度市级“一业同查”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4年05月10日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同一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新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9〕7号)等文件精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南阳市2024年度市级“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下称《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相关成员单位在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过程中,要健全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高效监管机制,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有效解决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其他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做好协调配合,要深化监管创新,积极探索高效化、精细化、集成化联合监管模式。现就《抽查计划》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平台应用,及时更新“一单两库”。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下称省级平台)是省政府、市政府明确的省、市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互联互通。各部门要依托该平台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根据年度联合检查和部门内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检查事项,及时对省级平台上录入的事项清单进行维护,对已停用清单要及时进行禁用、删除。要在省级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维护,并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统筹计划落实,规范开展抽查。各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科学配置监管力量,统筹使用执法资源,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地区联合抽查任务数量占随机抽查任务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对象数占随机抽查对象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要制定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对市场主体的检查,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执法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实施风险分类,推动精准监管。各部门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机制,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要发挥双随机抽查的强震慑作用,做到普遍性和精准性相结合,既要“无事不扰”又要“无处不在”。要更多地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向抽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避免抽查“走过场”。各部门信用风险分级与抽查任务结合率要实现100%.

四、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省、市营商环境监测指标,市委市政府已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全市“一督查两考核”(市委督查局年度督查、全市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计划。各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年度联合检查,在《抽查计划》之外需开展联合抽查任务的,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部门要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统筹省级计划与本地计划的有效衔接;要严把数据质量关,杜绝数据弄虚作假。各部门计划任务要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将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南阳市2024年度市级“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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