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行政处理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行政相对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四十二条:“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四十三条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受理地点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