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8日印发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市监〔2023〕22号,下称《办法》)。现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是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对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面对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为有效破解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配套文件的通知》(市监信发〔2022〕5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豫市监办〔2022〕1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南阳市场监管实际,制定《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共五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对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进行了说明,确定了工作指导思想,明确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强化落实的保障措施。

第二章制定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的划分标准,以企业的信用信息为基础,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

第三章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相结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确定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具体举措,针对高、较高、一般、低四个不同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在双随机抽查比例、检查方式等方面对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精准性。

第四章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发展变化的研究分析,提高监管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第五章为附则。


相关文件: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宛市监[20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