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各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96333应急处置中心,河南省特检院南阳分院,各电梯检测单位,南阳市特种设备协会,各电梯产权、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
为全面落实电梯产权、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全市电梯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电梯行业推行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种模式、综合保障”的原则,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建立电梯“传统安全责任保险”为基础,“保险+服务”、“电梯养老综合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元投保模式,有效发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偿”的功能,促进电梯使用相关方责任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科学、有序、有效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由具备资质、专业实力强的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鼓励相关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电梯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注重公益、防抗风险原则。依法合理确定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和责任条款,做到投保企业负担不增加、保险公司风险可控、被保险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多方参与,有效治理。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广应用南阳市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完善保险投保数据,实现电梯保险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按需维保”等工作,探索建立电梯安全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保险服务良性互动、保险服务协助支持电梯相关方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机制。
(四)重点先行,全面推进。重点在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宾馆、医院、车站、机场、体育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公众聚集场和住宅小区在用电梯,南阳市参加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场所电梯积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形成重点突破,全面推广。各电梯相关单位要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培训,联合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投保氛围。
三、目标任务
围绕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保险机构完善老产品、推出新产品,实现多元供给,引导投保主体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险种,全面推进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力争到2023年10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宾馆、医院、体育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南阳市参加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场所在用电梯和所有新安装电梯全部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养老保险”等新责任保险模式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逐步提升;到2023年底,电梯保险市场化运作机制基本形成,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处于全省前列。
四、保险内容
(一)投保范围。全市范围内已注册登记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
(二)投保主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是电梯产权人或使用管理单位,鼓励电梯维保单位和保险利益相关方积极投保,探索“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电梯保险机制。
(三)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内容。推动建立以电梯“传统安全责任保险”为基础,以“保险+服务”、“电梯养老综合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元投保模式。
1.电梯传统安全责任保险主要内容。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括:负责投保电梯的所有乘梯人员及作业人员(包括南阳市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派遣的网格救援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事故救援、医疗救护等赔偿费用。
2.电梯补充安全保险主要内容。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电梯安全实际情况,创新丰富保险产品及形式,推出满足市场实际需求的个性化保障内容,如“保险+服务”、“电梯养老综合保险”等电梯保险产品,供投保人选择。
(四)“保险+服务”的基本要求。“保险+服务”是在传统保险事后赔付的基础上,由保险机构组织电梯专业技术力量,对投保电梯提供电梯安全专业技术服务:
1.建立电梯使用日常监测制度,推动使用单位加强电梯日常运行安全管理;
2.建立电梯维保质量监测制度,推动维保单位提高电梯维保质量;
3.支持帮助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
4.支持帮助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三无电梯”问题整改,及时垫付或赔付资金,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5.建立电梯严重隐患向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制度;
6.支持帮助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演练;
7.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服务。
(五)保险费用。保险机构要本着服务民生、惠民微利、免赔优惠、先行赔付、公平持续的原则确定各种类型电梯保费系数、保费基准价格、赔偿额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 。
(六)保险赔付。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保险理赔服务,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合同约定先行赔付,要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施救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组织分工
(一)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结合“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按需维保”等试点,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掌握辖区电梯投保、赔付和服务情况。
(二)河南省特检院南阳分院要做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申请资料审核把关工作,2023年8月1日起,住宅小区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应当投保电梯责任险。文件下发之日起,河南省特检院南阳分院要把电梯责任险投保情况作为电梯申请检验资料审查的重要内容。
(三)各电梯检测单位开展电梯检测业务时,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20〕245号)、《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市监发电〔2022〕68号)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参与检测电梯的电梯责任险投保情况。
(四)南阳市特种设备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积极宣传推进电梯责任险意义,协调保险公司结合南阳市电梯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电梯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电梯总体事故率低、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率偏高、电梯修理定损标准难确定、维修改造资金落实不及时等问题,根据电梯安全使用风险因素,研发多元险种,实行保险费率同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挂钩的保费调整机制,丰富投保方式,切实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有效的保险供给。要发挥引导作用,在维保公司行业信用评价和星级评定等工作中,把维保公司维保电梯的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做为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五)各电梯产权、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义务,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高电梯安全责任险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
(六)各电梯维保单位要在维保工作中积极宣传电梯安全责任险,鼓励电梯维保单位积极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逐步建立“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电梯保险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把政府推动的政策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其它商业保险从认识上区别开来,做好动员部署,积极引导、支持电梯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维保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因地制宜的推行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6333应急处置中心,河南省特检院南阳分院,各电梯检测单位,南阳市特种设备协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推进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督导,作出通报。
(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相关单位要于2023年8月起,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走访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提高抵御事故风险能力、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提高电梯行业及全社会的认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意识,营造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四)2023年10月31日、12月30日前,各县(区)局分别报送电梯责任险推进情况工作总结。各县(区)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做为2023年年度工作考评重要指标。
(邓州市局可参照执行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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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