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345号提案的答复
陈文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眼健康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分析了我市青少年眼保健市场的现状,指出了关于青少年弱视、近视、斜视治疗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的广告监管主要针对各类广告的形式内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涉老涉小”类广告一直以来就是广告监管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们结合职能,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开展此项工作:
一、加大广告监测、抽查力度
一是依托总局互联网监测平台、省局广告监测平台及全市传统、户外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对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IP地址在我市境内的各主要门户网站、医疗机构及近视治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今年以来,监测近视防控产品广告14条,发布广告条次61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重点关注开学季、节假日、网络集中促销期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测,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内容。加大对重点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三是依托“河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监测模块,强化青少年近视防控网络违法信息监测力度,提炼、设置近视治疗、验光配镜、眼镜片销售等多个敏感关键词,对纳入我市监管数据库的8294家网站、3431家网店、1299其他类型涉网主体,共计13024家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两轮全覆盖搜索,核查并排除相关可疑信息6条。
二、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严重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4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加大对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的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共出动检查监督执法人员7569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等重点场所902个,开展宣传活动51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4件,立案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违法案件8起,罚没金额70.78万元。
三、开展行政约谈,强化行政指导
为提升广告经营发布者依法经营意识,减少广告违法行为,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促进企业知法守法,提升依法经营意识。我局集体约谈了南阳电视台、南阳报业集团、卧龙区融媒体中心等十二家广告企业,各县区局也相继对传统媒体、电商平台企业等进行约谈和行政指导共计66次,要求媒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规则,强化内部审核,指导电商平台进一步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管理、公示,严格落实护眼仪等医疗器械及有关特殊商品经营资质审查责任。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此项工作:一是发挥市监部门广告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同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形成行业内共同遵守行业规范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广告案件的协查、通报、查办和移转移送等工作程序。三是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与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稽查科、产品质量科、计量科、医疗器械科等相关科室联合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销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市场秩序,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有您这样关心此项工作的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有信心履行好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营造我市健康有序广告市场环境。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