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312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南阳市委会,刘正、马玉红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加强我市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强化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8月,针对我国青少年近视发病日趋严重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有关方面,要结合深化教育改革,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由教育部牵头,国家卫健委、体育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出版署、广播电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是: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此项工作:
一、加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监管
一是2021年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多方协调资金25万元,督促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完成了顶焦度计标准建设任务,实现了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仪、顶焦度计、镜片箱等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全覆盖。二是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每年组织质检中心计量检定人员对偏远县眼镜制配场所进行上门检定服务,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检定成本,有效提高了检定合格率。三是开展眼镜制配场所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2022年,全市共检查眼镜制配场所174家,检查计量器具611台,其中1台验光仪未经检定,1个镜片箱检定不合格,均已依法进行了处理。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注重企业强检计量器具信息大排查,督促企业完善计量器具备案登记,开展诚信计量建设,在显著位置张贴检定证书和诚信计量承诺书,实现计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监管
重点关注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产品、眼视光医疗器械、眼用粘弹剂等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加强对经营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眼视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严查经营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的眼视光产品,严查经营使用产品包装说明书不规范的眼视光产品,规范眼视光产品适用范围及禁忌症。自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眼视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之列,有效保障我市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累计排查企业(机构)525家次,出动监管人员1276人。警告1家,责令改正1家,完成整改1家。
三、持续加大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监测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广告监测、抽查力度。依托总局互联网监测平台、省局广告监测平台及全市传统、户外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对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IP地址在我市境内的各主要门户网站、医疗机构及近视治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重点关注开学季、节假日、网络集中促销期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测,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内容。加大对重点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加大对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的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共出动检查监督执法人员7569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等重点场所902个,开展宣传活动51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4件,立案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违法案件8起,罚没金额70.78万元。三是开展行政约谈,强化行政指导。为提升广告经营发布者依法经营意识,减少广告违法行为,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促进企业知法守法,提升依法经营意识。我局集体约谈了南阳电视台、南阳报业集团、卧龙区融媒体中心等十二家广告经营单位,各县区局也相继对传统媒体、电商平台企业等进行约谈和行政指导共计66次,要求媒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规则,强化内部审核,指导电商平台进一步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管理、公示,严格落实护眼仪等医疗器械及有关特殊商品经营资质审查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此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眼镜产品的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组织眼镜产品经营者开展眼镜产品标准知识讲座,培训、宣传质量知识,全面提升我市眼镜产品质量水平。二是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畅通眼镜消费者消费维权渠道,确保消费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健全和完善行政约谈、产品下架退市、投诉公示等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结。三是加大监测虚假宣传问题。加大监测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杜绝违法广告。四是认真履行好计量监管职能。加大对眼镜制配场所在用计量器具依法强检管理的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眼镜制配场所,严厉打击眼镜制配场所使用不合格验光配镜设备欺骗消费者。五是积极协同我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形成“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长效防控机制。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