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11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南阳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产品销售区域,切实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和专题研究。我局认为贵委的建议客观公正且具有针对性,尤其是贵委提出的“农民销售市场萎缩、损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等针对性问题,对我局的今后实际工作具有很强参考应用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

农贸市场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是农村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品牌效应等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农贸市场还是农村消费品的主要供应地,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生活水平。因此,要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保障市场更新提质,才有利于市场长久发展,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针对性管理。提案中建议,不同地段的市场分类管理,我局根据此建议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分类。一是交通易发生拥堵路段的农贸市场,例如汉冶农贸市场、七里园农贸市场等。此类市场位置存在交通拥堵隐患,一方面是因为本身市场人流量大,另一方面是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人车疏散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存在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针对此类市场,重点应放在市场的内部管理,科学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避免随意停放造成拥堵;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针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市场占地面积较大、位置相对偏远的农贸市场,例如老庄农贸市场。此类市场出入口开阔,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市场内商户多,因此市场管理难度增加。针对此类市场,要加强常态化督查,同时指导市场开办方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管理合力,共同做好市场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柔性执法理念,包容审慎监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

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共同深入研究了作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的广州市南沙区的执法理念,倡导把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柔性执法意味着减少了强制手段,也降低了执法人员面临的执法冲突风险,营造宽松包容信用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一是建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机制。取代“一罚了之”的传统执法观念,对市场内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劝诫警示,借此机会开展行政辅导,举案例、作对比,耐心讲解,运用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教育,化解当事人的情绪,使其积极整改违法行为。让当事人从被动接受,到真正意识到违法问题所在,主动积极整改。二是推出利民措施,减轻经营者负担。市市场监管局借鉴南阳市交管部门“宛籍车辆首违不罚,外地来宛轻违不罚”便民利企新举措,在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各类集贸市场推出“经营主体首违不罚”措施,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首违不罚”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属于“首违不罚”清单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后认为不宜采用“首违不罚”而应立案查处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适用“首违不罚”情形的,由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提出整改要求,当事人没有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执法人员将视情形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或处罚措施。

三、多措并举,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我市是农业大市,应充分保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市场经营主体积极性,保障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

我局按照省文明办、省局关于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联合市文明办每年开展评选活动,以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评比为有效载体和具体抓手,在推荐评选中,坚持条件要过硬,过程要公开透明,达到群众公认、社会公信的目标,让文明诚信经营的典型真正成为文明经营活动新风尚的引领者、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激发经营主体文明诚信经营积极性。

针对市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免租、减租政策。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开办方每季度开展一次农贸市场文明诚信评选活动,文明诚信经营户给予一定的免租、减租等政策奖励,引导市场主体文明诚信经营的同时,真正做到为百姓谋福祉。

再次感谢贵委对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以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