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16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卢力婧、郑清平、齐华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外卖配送服务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网络订餐和外卖配送服务迅猛发展,外卖食品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规范我市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健康,我局认真履行餐饮监管职责,连续几年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全市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重视线上信息审查。重点检查辖区入网食品经营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第三方平台上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二、强化对辖区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线下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线上销售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执行,线上线下实际销量是否与购进票据相一致;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按照条件贮存食品;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三、强化宣传培训。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管促其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入网餐饮服务、广大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作用,逐步形成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探索“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模式。自2016年起,我局在餐饮服务单位中鼓励推广“明厨亮灶”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创新管理模式,倡导过程公示,向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开食品加工制作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共3125家。由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需要餐饮服务单位购买设备并每年向第三方平台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为践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愿、示范引导、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指导和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加工过程可视化管理,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促进诚信自律。

五、加强外卖送餐管理。我局在监督入网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鼓励推广外卖“食安封签”,保障网络订餐的配送安全。下发了《南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鼓励在食品经营环节使用食安封签的通知》(宛政食安办〔2021〕11号),鼓励我市食品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使用、推广食安封签。指导行业协会下发《在全市餐饮服务业、食品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物联网可循环智能电子食安封签的倡议书》,并在全市投放电子食安封签。鼓励倡导餐饮食品外卖对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加强“互联网+食品”监管,有效解决餐食配送过程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6月19日,在南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2021年食品农产品安全南阳行暨电子食安封签投放活动在360广场举行,38家南阳食品安全品质企业联盟成员在活动启动现场进行了诚信公约签署,共同承诺致力于行业诚信自律守护食品安全,并呼吁餐饮外卖商家积极使用新型电子食安封签。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