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0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白河流域禁捕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扭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2020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继召开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也先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全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在2020年7月10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行动视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点工作显要位置,持续进行专题研究、谋划,强力进行推进实施。

2020年8月19日,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南阳市市场监管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人专班办公室,班子成员按分管业务统筹结合、各负其责,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进一步予以明确、分解和安排、督促。

我局党组清醒认识到由于南阳市所在地理位置特殊,我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在全省占有较大比重,市场监管系统“打非断链截流”任务很重。在及时迅速转发上级文件指示、全面贯彻上级精神要求的同时,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各县局、分局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特别是对淅川、南召、西峡县局、鸭河工区分局提出“四个一定”要求:即展开工作一定要快,摸底排查一定要细,营造禁捕氛围一定要浓,打击违法行为一定要狠;强调各单位严格对照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认真研究分析,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拉出台账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抓实工作举措,按照“四个最严”指示,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在全系统全面展开,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根据长江禁捕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对长江流域禁捕网络监测监管及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现场培训交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全力展开行动。

一是加强生产企业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全市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食品原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禁止采购、使用来自禁捕流域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另一方面要加强标签标识管理,水产制品严禁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或以此为噱头进行宣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频次,严查企业使用禁捕流域水产品及来源不明原料等问题。

二是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销售者和涉渔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强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旦发现有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水产品,应当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督促水产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与销售、加工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及禁捕流域的水产品。

三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对属地电商平台监管,督促指导属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将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对销售“长江野生鱼”等非法渔获物的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督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开展对经营禁捕流域水产品的自查,要求“美团外卖”等平台落实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长江野生鱼”“清江鱼”“丹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的核查监测。

四是加强广告监管。加强对禁捕流域水产品交易广告监管力度;充分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加大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介的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对发布出售、利用禁捕流域水产品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及时依法处置。

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一是加强值守,确保12315平台及12315热线稳定运行,及时接收、分送投诉举报。二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直接依托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拓展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三是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分析研判,发现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苗头的,及时予以通报。

六是持续强化舆论宣传。抓好舆论宣传,通过网络宣传,发放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门头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方式,增强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做好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引导工作,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组织报纸、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屏(栏)、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等通过开设专题等方式,宣传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践行《长江保护法》的浓厚氛围。

七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虚假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特别是要把打着“长江野生鱼”“清江鱼”“丹江鱼”旗号的餐饮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追溯来源渠道,通报有关部门一查到底。通过全方位严格执法,形成打击治理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分子,坚决遏制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至今,我局查获非法渔获物58千克,立案20起,结案20起,罚没款9万余元。

您的提案,我们认为非常必要、可行。今年三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和我们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2023年春季禁渔制度的通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境内河道、大中型水库等天然水域内,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行为。5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禁渔“清河”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包括白河流域在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境内河道、大中型水库等天然水域的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的各类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推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形成常态化,为保护白河流域鱼类资源及南阳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