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加大促进专业化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南阳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将启动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认定将按照《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综合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主客观相结合,相关方共同参与,确保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力求公平、公开、公正。
二、工作安排
1.自愿申报。有意参与本次认定工作的市场,可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上报申报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2.初评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市场进行初评,择优、统一向市局推荐。
3.评审确定。市局汇总上述材料后,将结合各市场情况综合确定市场名单。对于达标市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南阳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注重实地考察、客观评价,重点推荐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管理规范化的市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认定标准。要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认定标准严格考核,做到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公平公正,对于开展联合培育的地区,可以联合各相关培育方开展全面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加大实地考察力度,抓好市场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局要加大对市场的实地考察力度,从相关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能力提升情况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情况等方面综合考察市场相关工作进展和积极成效。对在初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反馈,指导并监督相关市场认真整改。
(三)树立市场标杆典型,做好经验复制推广。各县(市、区)局要以此次认定和续延审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加大对相关市场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