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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双随机办〔2023〕6号

2023年05月22日 来源: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直“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

《南阳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商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22日

南阳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系统性重塑的要求,持续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监管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举措》(豫营商办〔2023〕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主体、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和规范性,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其他重要执法部门,要对区域内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制定“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级相关单位要各自选取监管重点主体对象,全面梳理分类,形成企业名单目录,报送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确认后形成市级“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依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更新。县(市、区)级相关部门参照市级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职责分工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综合查一次”计划管理。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为基础,各行业主管部门(计划牵头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提前制定年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计划。各牵头部门制定的“综合查一次”计划,可以与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有效结合。要细化检查流程,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依据、范围、方式、时间及相关联合检查部门,再由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编入全市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接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专项检查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依据检查任务的《企业清单》、《检查事项清单》,牵头部门要做好“综合查一次”的牵头工作,联合部门要配合做好落实,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各牵头部门负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创建任务,加强与联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情况的出现。“综合查一次”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检查过程中,首先由计划牵头部门向接受检查企业书面送达《部门联合检查通知书》(见附件1),各相关部门需填写《部门联合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并分别在检查意见一栏签名,对本单位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牵头单位应按检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笔录》(见附件3)。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及不属于实施联合检查权限的,由牵头单位移交或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各检查部门于联合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检查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依法公示,并做好检查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综合查一次”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现“无事不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行先试。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进督查,做好企业清单的梳理分类,为推进清单制度夯实基础。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沟通协调,实现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的标准互通、结果互认,及时发现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三)提升能力水平。要加强“综合查一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的使用水平。对于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综合查一次”,各部门要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综合查一次”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保障“综合查一次”协调有序开展。

(四)着重宣传引导。要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促使企业清单主体自觉配合和支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1.部门联合检查通知书(范本)

          2.年度部门联合检查记录表(范本)

          3.现场检查笔录(范本)

          4.南阳市“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第一批)

          5.南阳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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