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宛市监办〔2022〕121号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宛市监办〔2022〕121号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要求,对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前,以市场监管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2019年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发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市监办〔2019〕40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见附件1)。

二、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拟开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市监办〔2020〕146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件(见附件2)。

三、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宛市监〔2019〕85号)等2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见附件3)。

附件:1、失效文件目录

2、废止文件目录

3、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宛市监办〔2022〕121号附件1.docx

宛市监办〔2022〕121号附件2.docx

宛市监办〔2022〕121号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