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宛政食安办〔2022〕1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南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方案》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2022年12月14日

南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南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食安委〔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即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促进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查时间和内容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督查各县(市、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清单见附件)。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用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政府食安办将结合各县(市、区)报送的书面材料,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选取6-8个县(市、区)适时开展实地督查。

四、有关要求

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是贯彻《意见》《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效手段。督查结束后,市政府食安办将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呈报市政府,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对照督查清单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形成专项督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

请各县(市、区)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反馈至市政府食安办,同时发电子版至nysab369@163.Com。

联系人:孔令勇,相鹏程

联系电话:0377-61177735

附件:南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清单

附件:

南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清单

一、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是否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是否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是否逐级开展包保干部轮训,加强政策解读;是否及时报送“三个清单”等。

(二)按照全市统一的主体分级标准,科学确定主体等级,合理确定包保干部范围,是否存在包保任务畸轻畸重等情况,是否存在漏包的现象。

(三)落实任务清单情况。包保干部是否按照任务清单规定的重点工作要求开展包保督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后续处置情况。

(四)“三清单一承诺”任务完成情况。

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一)宣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和《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情况。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或)食品安全员情况。

(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情况。

三、“两个责任”一体推进情况

是否坚持系统思维,将“两个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形成完整工作闭环,贯通协同,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