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流通环节工作总结
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总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不断加大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食品销售环节没有发生任何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我市2022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年初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22年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下发了2022年南阳市食品流通监管计划、食品流通工作要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防控重大食品经营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
二、春节、清明、五一、“315”、中秋、国庆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节假日期间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的敏感期,也是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的考验期。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化辖区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夯实节日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排查。本年我局多次召开分层分业态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最新防疫知识,为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主体的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防护知识、防护能力,持续推动从业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从业单位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建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管理制度,实现闭环式管理,二是落实人物同防,三专三证四不原则,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组织开展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集体行政约谈,传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从严做好当前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从业人员按要求密切配合,筑牢和严把冷链食品购进关口第一道防线,特别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购进前24小时报备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县市场监管局要求“专人、专区、闭环式管理”制度,加强店内外消毒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冷链食品经营运输人和物管理台账,确保人和物相对安全。三是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指导,加大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四是强化与卫健委等部门协作配合。五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督促辖区经营企业、冷库及时上传信息。
截止目前,入总仓共610车、12574吨、603651件货物,出库12045吨、577401件,现存26250件529吨。总仓“豫冷链”赋码572858个,核酸货物采样3169份、人员采样3286份,外环境720平方米610次轮次消杀工作。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的准入情况、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范经营行为,监督指导其守法经营,诚信自律,严禁销售者销售腐败变质、过期污染、来源不明、农残超标、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入场销售档案不齐全现象进行了整改。
五、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管。
针对节假日辖区食品消费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车站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批发经营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特殊食品经营者、畜禽肉经营者、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者、等重点食品经营者,以米面油、生鲜畜禽肉、散装熟食、奶及奶制品、饮料、白酒、糕点、特殊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采购、经营、加工、使用假冒、超过保质期、来源不明食品和应检疫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的畜禽肉、未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安全。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检各类食品17242批次,发现不合格246批次,查办食品安全类案件1207件,罚没款共计979.22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0件。
六、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切实落实此项工作,坚决彻底打赢打好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一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向全市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市集、渔具店、酒店餐饮店发放宣传海报,详细告知经营主体禁止事项、违禁处罚等内容,解读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字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LED屏等平台的宣传作用,让禁捕退捕工作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组织对“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丹江野生鱼”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规制作野生渔庄等招牌的,限期整改,严禁标示出售野生鱼的行为。
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
按照《南阳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我局迅速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开展南阳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全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入场销售者的档案,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销售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二、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三、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 凭证。四、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五、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于地产食品,蔬菜、干菜调料摊位等区域,要求市场开办者每周对经营户进行一次检查,经营户每月对自己进行一次自查,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市场内食品经营秩序。六、强化风险应急防控。要求市场开办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建立快检室,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现我市9家农批市场,全部在所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建立有入场销售者档案,入场查验制度。在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紧扣标准放在工作的首位,在划行归、卫生保洁、农残检测操作、三防设施和消防设施配备、活禽活鱼隔离宰杀、生熟食分离、商品溯源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按照《南阳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局联合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等7部门在全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创建活动为重点;以保持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条件、落实进货查验、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为主要内容。本次专项行动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夯实了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南阳市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
按照《南阳市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联合宣传部、网信办等6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一是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利用“3.15”、“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关键时间节点作为普法宣传的契机,通过宣传横幅、展板、彩页和视频,组织开展专场宣传活动;剖析违法违规案例,以案释法,让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学习掌握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增强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提升网监执法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大对电商平台督促指导力度。我局以专项检查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电商平台的监管,加大对饿了么、美团等食品电子商务平台指导力度,通过深入调研、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平台企业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建立健全平台规则,严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行为。三是加强监测,提升网络监管效能。我局依托河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利用豫搜和自定义监测两个监测搜索模块,采取日常监测与重点节点专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精心提炼违法行为线索监测关键词,制定网络交易监测行动计划,对重点监测领域加大监测力度、频次,抓早、抓小、抓苗头,零容忍、出重拳,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通过检查食品电子商务平台,责令平台查验平台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信息并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通过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与店内销售的食品质量保持一致。督促平台建立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准入制度,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了档案,在各自网站公示了许可证信息,对未取得相关证照的已经下线。截止目前,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603户次,组织开展食品电子商务经营人员培训数量469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7件。
十、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联合专项行动
按照《南阳市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辖区进口食品经营者进行摸底排查,要求经营者切实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并亮证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从业人员实施卫生健康管理和培训,严格执行食品贮存及问题食品处置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严把采购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及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货可溯源;严格落实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散装食品管理要求,主动公示肉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不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不欺诈经营;对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四个不得”(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入监管总仓情况排查监管,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一、校园及周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南阳市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南阳建设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全面规范校园及周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2024年南阳市校园及周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学校门口200米内)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学生用品、玩具等商品质量,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及周边无食品、学生用品、玩具和饰品等“三无商品”;无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烟草等内容的广告;烟酒经营店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校园周边无成人用品店和足疗房等相关场所;校园及周边市场经营单位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和学生用品、玩具等商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十二、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第二次调度推进视频会议通报,2022年我市已抽检的“生干坚果与籽类”不合格率较高,我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力量针对问题、深挖根源,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为防范“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安全风险,市局决定立即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店负责人下发约谈通知书。6月17日上午在市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行政约谈会,食品经营店负责人及属地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至6月30日,社旗县局、南召县局已依法对5家涉案单位做出了行政处罚,2个单位案件正在办理中。
十三、“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通过加强指导、规范督促和专项检查力度,形成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为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不断提升食品销售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十四、开展“瘦肉精”和市场销售畜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辖区市场开展全面排查。一是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增加市场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屠宰畜禽肉品、未经检疫(验)或瘦肉精检疫(验)不合格肉品和冷冻冷藏经营者储藏“三无”、无合法检疫(验)证明肉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行畜禽肉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确保上市销售的畜禽肉品来路明、质量清。督促畜禽肉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重点检查上市畜禽肉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肉品质量证明材料,并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密切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协作,持续加大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生猪产品进货查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类产品流入市场,杜绝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销售,保证市场畜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坚决打击销售畜禽肉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销售畜禽肉产品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整改的,立即责令经营者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经营。发现经营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食用农产品及违反省局、市局针对疫情防控发布的公告内容的,及时依法立案,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证照。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