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阳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宛市监办〔2022〕36号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南阳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2022年4月14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2年南阳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守牢进口食品疫情防控防线、食品销售安全底线,提升监管效能,服务食品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监督检查。严查擅自增加许可、登记、备案条件、违反程序等违法实施许可、登记、备案的行为。
二、持续推进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食品销售类经营者和取得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全覆盖,动态管理率达到100%,推动食品销售小摊贩纳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三、加强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建立南阳市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员库。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豫市监办〔2022〕60号扎实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度A级、B级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销售者覆盖面达到50%以上,日常监督检查1次以上;每年度C、D级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销售者覆盖面达到100%,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分别达到2次、4次以上;每次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要点全覆盖。三是强化“双随机”监督检查。以抽查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为目的,随机抽调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取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市局、各县(市)区局“双随机”监督检查食品销售者数量各达到100家以上。四是强化飞行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被投诉举报、发生舆情事件和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以上食品销售者为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及时开展飞行检查。五是积极推进体系检查。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目的,市局组织对全市20%以上的大型食品销售批发企业和大型食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检查。六是强化风险隐患整改和违法行为查处。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检查、飞行监督检查和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案率达到100%。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进口食品疫情防控
(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一是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一码、四不”要求。二是全面落实总仓管理制度,督促凡从口岸和省外直接入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的国产冷链食品要提前向总仓报备,并进入总仓集中查验、集中核酸检测、集中消毒、集中赋码、扫码出库。三是不断修订和完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演练,及时组织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四是不断完善提升“豫冷链”系统功能,强化“豫冷链”系统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豫冷链”系统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五是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与整改专项行动,不断规范总仓建设和运行管理。六是实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
(二)加强进口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一是强化排查。持续弄清进口非冷链食品销售者底数,建立进口非冷链食品销售者监管档案。二是加强首营者监管。督促指导进口非冷链食品首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购进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非冷链食品,严格落实进口非冷链食品消毒、核酸检测、赋“进快办”追溯码、专库(区、柜)贮存销售等首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进口非冷链食品市场销售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贮存、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进快办”追溯码进口非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涉疫进口非冷链食品核查处置。一旦接到涉疫进口非冷链食品信息通报,确保第一时间查清涉疫进口非冷链食品流向、封控库存涉疫进口非冷链食品。
五、突出销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一是加强重点时段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饺子、元宵、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改食品销售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加强重点地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南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宛市监〔2022〕43号),深入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地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印发《南阳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宛市监〔2022〕47号),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三是加强重点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南阳市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宛市监〔2022〕42号)、《南阳市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宛市监〔2022〕44号)、《南阳市食品“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宛市监〔2022〕46号),切实加强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类食品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等销售类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四是加强重点品种销售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南阳海关等部门印发的《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专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宛关食发〔2022〕1号)、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转发《河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宛农通〔2021〕51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委转发《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宛农通〔2021〕19号)、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开展畜禽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宛市监明电〔2022〕70号),切实加强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和蔬菜、水产品、畜禽肉、禽蛋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职责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防涉疫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开展散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散装熟食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强化销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是落实《河南省食品销售安全舆情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销售安全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时组织开展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二是密切关注食品销售安全舆情,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范开展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七、推动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督促指导食品销售经营者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二是推动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把督促指导各类食品销售主体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列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万人助万企”的重要内容,对认真自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采取调低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措施,推动食品经营者自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销售经营者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推动开展放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强化对放心食品超市践诺情况监督检,推动自我承诺落到实处。四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酒类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推动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五是强化“以点带面”。积极培育食品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小经营店、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各类食品销售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八、提升销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一是以全市正在开展的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采取自学、集中培训、一线历练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食品销售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培训。建立和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考试和监管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食品销售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培训收到实效。二是积极推动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大豫冷链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地加强食品销售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九、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实施常态化监督抽查。围绕全市2022年食品销售监管重点任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双随机监督检查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为主要形式和内容,实时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限期销账。二是强化定期调度。建立全市食品销售安全定期调度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食品销售监管重点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坚持平常考核为主、平常考核与年末考核相结合,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