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药品零售业务综合办理(市市场监管局)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现场核查--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和组织机构职能框图。
4.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学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简历及聘书。
5.企业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
6.不动产权属证书。
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聘书。
8.企业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
9.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10.企业经营场所布局图及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12.不兼职自我保证声明。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承诺保证书。
4.设施、设备目录。
5.企业从业人员汇总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及聘书。
8.企业机构设置文件。
9.营业场所方位图、平面布局图。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1.不动产权属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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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范围变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设施设备目录。
4.劳动技能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6.平面布局图。
7.学历证书。
8.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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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册地址变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现场核查--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3.经营场所方位图。
4.不动产权属证书。
5.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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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负责人变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证书及简历。
5.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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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称变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质量负责人变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证书及简历。
5.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承诺保证书。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申请表》。
2.市级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企业和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门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人员情况。
2.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经营信息的网络说明材料和操作手册。
3.企业、门店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明细。
4.拟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企业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原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
2.《申办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承诺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申请表。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3.申购单位仓储、安全保卫设施说明。
4.供应方《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
5.申购单位合法用途文件。
6.购买数量的依据及相应计算或产生过程。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2.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审批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
办理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宛城分局:张衡路与新东路交叉口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
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卧龙分局:新华路与文化路口东100米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开办专区
高新分局: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光武大道南阳金融中心3号楼1楼示范区政务
服务中心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龙升大道北段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3楼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32路公交车直达)
官庄工区分局:官庄工区五一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东厅
鸭河工区分局: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汉江路中段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61387682
宛城分局:61172602
卧龙分局:63201258
高新分局:63298559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6017066
官庄工区分局:62036211
鸭河工区分局:66628558
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60283917
投诉电话:61387771、61387772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核准--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企业和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门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人员情况。
2.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自查报告。
3.申请人的毒性药品存储设施及安全措施情况说明。
4.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目录及关于进货渠道的说明。
5.《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申请表》。
说明: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需使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竖版上传。
3.申请企业请线上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 在线办理。
有关表格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s://www.hn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