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是主管全市食品药品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全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上报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4、负责保健品食品生产审核和流通许可工作,负责化妆品领导管理及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的落实。6、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的审批,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7、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8、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上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9、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10、指导监督执业药师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财政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宛城分局;事业单位2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监督所。

第二部分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计3837.07万元,支出总计3837.0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3837.07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383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38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87万元,占61.92%;项目支出1461.2万元,占38.08%。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37.0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3.46万元,增加 3.32%,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12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117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11%,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04.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及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23万元,分别是:市局政府购买服务费33万元、国家计划食品评价抽验第三方检验费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2017年底资产总额503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7.86万元,固定资产2169.68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面积6357平方米,价值229.39万元;车辆11台,价值168.43万元;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价值116.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55.48万元;在建工程1968.31万元。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设计资金9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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