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高考期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分局,市食品安全监督局

为切实保障全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确保2018年中高考顺利进行,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18年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餐饮函2018〕307现就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县区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把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当作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方案和措施,做到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责任明确、具体到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根据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切实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与当地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二、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

县区要结合辖区考点设置情况,对考点学校食堂、考务人


员和考生集中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中考高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督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指导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杜绝采购使用高风险食品、禁止经营的食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持证经营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现象等;三是加大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收集考生、家长以及其他部门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防范食物中毒常识的宣传。加强承接考生用餐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尤其是夏季将临,各地气温迅速升高,各种致病性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食物中毒风险增大,要教育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科学安排考试期间考生膳食,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或者网上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食用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四、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督促各考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理紧急情况及时到位。中高考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要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要求第一时间处置,并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要主动及时与当地教育行政等部门沟通反馈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确保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县区请于6月25日前将本辖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局餐饮食品监管,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联系人:陈晓燕         

 : 0377-61177750

 箱:nyspwf6@163.com

 

 

 

2018年5月18    

(公开属性:公开)